| 2007年北京师范大学环境学院硕士生入学考试复试基本分数线及复试办法 |
| 2007-4-10 15:44:37 北京师范大学 考研共济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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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7年硕士生入学考试复试基本分数线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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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院(系所)名称: 环境学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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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业代码及名称 |
进入复试基本分数要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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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治 |
外语 |
业务课 |
两门专业课总分 |
总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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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20106】人口资源与环境经济学 |
55 |
55 |
80 |
180 |
33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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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83001】环境科学 |
48 |
48 |
80 |
180 |
328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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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83002】环境工程 |
48 |
48 |
80 |
180 |
32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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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83021】环境生态学 |
48 |
48 |
80 |
180 |
320 |
北京师范大学环境学院
2007年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复试办法
1.复试采用差额复试的方式进行。
2.复试内容和分值
(1)学科综合考试,满分为150分,采用笔试方式。所有参加本院复试的研究生统一试卷,不分专业,内容涉及我院相关4个专业的所有方向,采用选做题的方式(共10题,任选5题),不指定参考书目。学科综合考试成绩低于75分者,不予录取。
(2)综合面试,满分为200分。综合面试成绩低于120分者不予录取。
(3)外语听说能力测试满分为30分,计入复试总成绩。
(4)素质测评,利用拓展训练手段,对新生综合素质(积极心态、创新意识、沟通能力、动手能力等)进行测评。满分20分,计入复试总成绩。
3.复试总成绩为外语听说能力测试、学科综合考试、综合面试及素质测试成绩之和,满分为400分,复试总成绩低于240分者不予录取。
4.考生总成绩 = 初试成绩 + 复试成绩
5.复试合格考生依据总成绩分专业排名,从高到低依次录取。
本《办法》由北京师范大学环境学院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负责解释。
北京师范大学环境学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