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中国人民大学2005年劳动人事学院硕士研究生复试办法 |
| 2005-3-12 19:37:10 中国人民大学 考研共济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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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 我院复试分数线如下:
劳动经济学:政治60 外语55 专业一 90 专业二 100 总分335
人力资源管理:政治60 外语60 专业一90 专业二100 总分350
社会保障:政治 60 外语 60专业一 90专业二 100 总分350
二、 报到
报到时间、地点详见复试通知书。
提交材料:本科成绩单;非应届生的学历、学位证书原件与复印件;
同等学力考生还应提交英语四级证书原件与复印件、论文。
三、 笔试(100分)
科目:劳动经济学专业:劳动经济学
人力资源管理专业:人力资源管理
社会保障专业:社会保障学
复试参考书目与初试相同。
四、 面试(外语听力及口试50分,专业课与综合素质150分)
面试时间、地点详见复试通知书。
每个外语口试小组配备2名或2名以上主考教师。主考教师须由精通外语的教师担任。口试试题须事先命制若干套。按时更换试题。考生以抽签方式确定口试题目。每名考生口试时间10分钟左右。
外语听力和口语水平测试满分50分,其中听力测试20分,口语测试30分。
五、 体检(按研招办的安排)
六、 注意事项
1、 录取原则
录取名单从高分到低分根据学校核定给我院的名额依次确定。
2、 选导师
由于差额复试,选导师的工作将在寄发政审(或调档)通知书时告知。
劳动人事学院
2005年3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