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浙江大学药学院2004年硕士研究生复试和招生录取工作实施方案 |
| 2005-6-7 13:22:19 浙江大学 考研共济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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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 复试时间、地点
1、 药物分析学
时间:3月29日上午9:00集中
地点:浙大湖滨校区3号楼15楼1510室教育教学科
复试方式:口试
复试内容:(1)英语 (2)业务知识(3)综合能力考查
2、 药物化学
时间:3月29日下午2:00
地点:浙大湖滨校区3号楼18楼1805室
复试方式:口试。
复试内容:包括专业知识、专业外语、综合知识与技能
3、 药剂学
时间:3月29日上午10:00专业知识笔试,下午1:00口试
地点:浙大湖滨校区3号楼14楼
复试方式:笔试50%,口试50%
复试内容:包括专业知识、专业外语、综合知识与技能
4、 生药学
时间:3月29日上午9:00
地点:浙大湖滨校区3号楼13楼1305室
复试方式:口试
复试内容:包括专业知识、专业外语、综合知识与实验技能四部分,分别占复试总成绩的 20%、20%、30%、30%。
复试程序 : 专业外语考核→专业知识及综合知识→实验技能→选择导师意向。
5、 药理学
时间:3月29日中午12:30
地点:浙大湖滨校区3号楼12楼
复试方式:英语笔试40%,口试60%
复试内容:包括英语,专业知识、综合知识与技能
6、 微生物与生化药学
时间:3月29日上午9:00
地点:浙大湖滨校区3号楼4楼407室
复试方式:笔试50%,口试50%
复试内容:包括专业知识、专业外语、综合知识与技能
二.复试程序:
考生直接到指定实验室集中,由有关学科负责老师安排复试。
三、注意事项
复试时请随带身份证、准考证、毕业证书原件(应届生随带学生证),交学院复试小组。考生的报名材料中未附大学期间成绩单的,请在复试时带上盖有红章的成绩单,上交复试小组。
有工作单位的考生请提前处理好与所在单位因报考研究生产生的问题。若因上述问题使我校无法调取考生档案,造成考生不能复试或无法被录取的后果,我校不承担责任。
四.录取工作实施方法
1.各学科复试后公布复试成绩及录取综合分。
2.录取综合分
初试(入学考试)成绩和复试成绩综合,两者比例:60%︰40%.
录取综合分=入学考试总分+复试成绩分,录取工作按综合成绩由高分往低分顺序录取,按学校规定,复试成绩不合格不能录取。
入学考试总分=初试(入学考试)成绩/5×60%
复试成绩分=复试成绩(百分制)×4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