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辽宁省2003年研究生录取复试政策出台 |
| 2004-7-18 10:33:02 考研共济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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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月9日,辽宁省招考办召开了2003年辽宁省研究生录取工作会议,会议公布了2003年全国考研复试分数线,并传达了教育部关于做好2003年全国研究生录取工作的通知。
据了解,2003年全国报考硕士研究生的人数为79.9万人,比去年增长了27.7%。预计,今年的全国硕士研究生的拟录取26.9万人,比去年增长了36%,我省考生报考的外省院校主要集中在北京大学、吉林大学、中国人民大学、哈尔滨工业大学、清华大学以及南开大学。省内主要院校集中在东北大学、辽宁大学、东北财经大学及大连理工大学等学校。
今年,教育部特别规定,在专业统考科目相同、专业相近而且本人考试成绩符合报考第一志愿专业参加复试基本分数要求的条件下,考生才可在专业之间进行调剂。因“MBA联考”、“法律硕士联考”的考试科目和要求与其他学科专业区别较大,所以未被本专业录取的上线联考生不得转至这两个专业录取。在调剂录取上,未达到统考、MBA联考及法律硕士联考参加复试基本分数要求的考生和参加单考的考生不得调剂到其他招生单位。
符合今年录取要求的考生,无论是应届本科毕业生还是非应届本科毕业生,凡拟保留入学资格、工作1—2年后再入校学习的考生,均纳入今年的招生规模。
另外,今年,初试成绩略低于进入复试的基本要求,但在本专业考试中相对成绩名列前茅的部分考生,可在招生单位允许后参加复试,但人数一般不超过本单位招生规模的3%,复试“MBA联考”、“法律硕士联考”线下生人数一般不超过5名。根据规定,复试统考线下生应优先考虑基础学科、艰苦专业以及国家急需但又难以完成国家招生计划的学科专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