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北方交通大学关于恢复2003年研究生复试录取工作的通知 |
| 2004-4-20 考研共济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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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育部办公厅2003年5月22日以内部明电方式发布“关于在防治“非典”期间做好2003年全国招收硕士生复试工作的通知”(教电[2003]203号),“决定从5月25日开始继续2003年全国招收硕士研究生复试和录取工作”,“各研究生招生单位应于6月10日前完成复试工作”,“原则上不组织考生跨省复试,坚决杜绝非典的传播感染”;并要求“各研究生招生单位可调整原定的复试办法,采用灵活多样的复试方式”, “各研究生招生单位调整后的复试办法,要求应明确,操作要规范,并向学生公开,增加透明度,录取工作要公平、公正”。
根据我校今年复试、录取工作的具体进展情况和上级有关部门的工作要求,现将我校恢复2003年硕士生复试的工作通知如下:
(一) 4月18日以前各学院按原硕士研究生复试办法已完成的复试、录取工作依然有效。
(二) 自5月25日开始,对尚未进行复试的按以下“调整后的复试办法”进行。具体为:
1. 考生复试暂不进行专业课笔试;
2. 考生必须在5月29日以前以传真形式提供能够反映本人专业综合素质、能力的相关材料,(参见附表一);各学院据此对学生的业务能力进行考评,并给出相应的成绩;
3. 综合面试以及
同等学力考生加试的课程,均通过电话方式进行远程口试。远程口试必须由3人以上组成的口试小组负责进行,口试内容和考生的回答必须有详细的书面记录,具体要求参见附表二。
4. 经复试初步同意录取的考生,由学院向考生寄发“体检表”,考生需在入学报到前根据招生专业的体检条件要求到当地县、区级及以上医院进行体检。
(三) 调整后的复试工作从5月25日开始进行,各学院在6月1日以前根据考生的初试成绩、专业综合素质能力考核以及远程口试成绩,确定初步录取考生名单,完成2003年硕士研究生的复试、录取工作。
(四) 为了保证按调整后的复试办法进行的复试工作顺利实施,各学院务必提前与所有需要参加复试的考生通过电话或其他方式取得联系。
(五) 调整后的复试办法面向学生、社会公开,接受考生以及社会监督,以保证录取工作的公平、公正;
(六) 录取与复查
所有录取考生名单经报北京市研究生招生办公室审核批准后向考生正式公布。
为了确保按“调整后的复试办法”录取考生的质量,杜绝一切行私舞弊、弄虚作假的不正之风,凡按“调整后的复试办法”录取的考生在入学时:
1. 都必须交回在当地医院的体检合格证明,并按学校规定到校医院进行复查,凡有身体条件不符合要求的,将取消其入学资格。
2. 都必须参加按原复试办法规定的专业课笔试试卷的测试,对于测试成绩达不到基本要求的学生,将转入一年的试读,凡在试读期内出现有课程不及格者,将劝其退学。
3. 由学校对考生提供反映本人专业综合素质、能力相关材料的原始背景材料进行复审,如果发现有弄虚作假者,一律取消入学资格,已经报到注册的将取消其学籍,勒令退学。
北方交通大学研究生院
2003/5/2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