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中国政法大学2003年关于硕士研究生复试的通知 |
| 2004-4-20 中国政法大学 考研共济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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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位考生:
根据教育部有关在防治“非典”期间做好2003年硕士研究生复试工作的通知精神,结合北京市防控“非典”的工作部署和我校实际情况,现对2003年硕士研究生复试工作作如下调整:
1.2003年硕士研究生复试方式从原考生必须到校参加专业课笔试、专业课口试、外语口试,调整为取消专业课口试、外语口试,由各专业导师命复试论文题,通过校园网或电话咨询等方式予以公布,要求考生在规定时间内独立撰写,并由考生通过网络、国内特快专递、传真向研究生院提交。逾期未提交或论文不及格者,一律不予录取。考生在校期间或工作期间如公开发表论文等科研成果的,请将其与复试论文一并向研究生院提交,以便录取时予以综合考虑。
2. 复试论文撰写要求:
(1)每个专业论文试卷中包括2道论文题,由考生任选其一;法律硕士专业每套论文试卷中法学理论、宪法学各一道,由考生任选其一。
(2)论文要求应为本科毕业水平,字数要求不少于5000字。
3.复试成绩计算
(1)论文评阅按百分计算,60分为及格分。
(2)提交公开发表论文等科研成果的,计20分,与论文成绩相加为复试总成绩。
4.录取成绩计算原为初试总成绩×50%+复试专业课笔试成绩×30%+复试专业课口试成绩×10%+外语口试成绩×10%=拟录取总成绩,现调整为初试总成绩×80%+复试成绩×20%=拟录取总成绩。
5.体格检查推迟到新生报到入学时进行,体检不合格者,取消其入学资格。
6.同等学力加试大学两门骨干课程,推迟到新生报到入学时进行。加试成绩任一门不及格者,即取消入学资格。
7.按教育部要求,学校将在开学后对录取的考生进行全面复查,对弄虚作假者,无论何时,一经查实,即取消其入学资格和学籍。
8.复试费150元,要求考生以邮局汇款方式于6月10日前寄往:北京市海淀区西土城路25号 中国政法大学研究生院招生办公室(请在附言栏注明2003年硕士生复试费);邮政编码:100088。(已于原报到时间交费的考生不必再汇款。)
9.复试阶段工作日程安排
(1)凡参加复试的考生必须在5月27日至29日向所报考的学院或研究生招生办进行电话报到,并表明如果未被国家计划内录取,是否同意自筹资金录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