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关于华东师范大学2003年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工作的办法 |
| 2004-4-20 华东师范大学 考研共济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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接教育部紧急通知,根据目前全国“非典”疫情的现状和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的总体要求,经研究,我校决定调整原定的复试办法,现就具体事项通告如下:
一、复试内容:
1、口试:内容——即原定复试内容中的相关部分(不含外语)。
方法——凡华东师范大学校外考生一律通过电话进行(录音),华东师范大学校内考生一律通过面试进行。每位考生的口试通话时序由各招生院系所通知考生。
2、笔试:内容——即原定复试内容中的相关部分,按开卷通信形式的特点命题,主要考核考生的潜在素质、专业思想、个人特色。笔试题中是否列入专业外语内容,由各招生院系所自行决定。对于
同等学力考生,还需加试两门本科课程。
方法——考生接到试卷后,24小时内完成答题并用邮政特快专递将试题纸、答题纸以及由各招生院系所寄出的原邮寄试卷信封一并寄出(以邮戳为准),收信人为各招生院系所的研究生工作秘书。答题限用蓝色或黑色水笔手写、不得用铅笔或圆珠笔,不得打印。
3、提供材料:内容——
(1)学业水平。提供大学学习成绩表。应届本科毕业生须加盖所在院系公章;非应届本科毕业生须加盖人事档案所在单位公章或毕业院校教务处公章。
(2)科研能力或工作实绩。包含:a、非应届本科毕业生提供本科毕业论文,应届本科毕业生提供毕业论文初稿或定稿。b、研究成果、学术文章等(复印件)。c、奖励和荣誉证书(复印件),以及反映特长(爱好)和考生认为有参考价值内容的材料。
(3)思想政治表现证明表格。内容应包括考生的政治态度、思想表现、工作学习态度、职业道德、遵纪守法等方面,并说明考生对一些重大政治事件(如“法轮功”问题等)的态度和认识。此表须由考生人事档案所在单位填写并加盖公章。
(4)体检表。由考生在县级以上(二级甲等)医院进行体检。
方法——以上材料在收到我校寄达材料后的4日内办齐并用邮政特快专递寄出(以邮戳为准),收信人为各招生院系所的研究生工作秘书。
二、复试成绩:
复试成绩为100分。口试占30%,笔试占30%,有关材料占40%(其中(1)占20%,(2)占20%。(3)、(4)不计入复试成绩)。复试成绩低于60分为复试不合格。
三、复试安排:
5月23日至27日:
各招生院系所与考生电话联系,核实考生本人接收考卷(含有关公函)的准确地址、口试时使用的电话号码(固定电话、环境力求安静)、告知考生口试的具体时间段。
5月28日至30日:
各招生院系所用邮政特快专递一次寄出所有材料(口试时间安排、试题纸、答题纸、政审公函(表)、体检表、复试办法)。
5月28日至6月10日:
考生口试、笔试。
考生寄回材料(每位考生须有两份特快邮件寄回:(1)试题纸、答题纸、我校寄出的原邮寄信封;(2)个人材料、思想政治表现证明材料(表)、体检表。收信人为各招生院系所的研究生工作秘书。
我校在综合评定考生的初复试成绩的基础上根据录取名额确定拟录取名单,凡复试不合格、政审不合格、体检不合格的考生均不得录取。
各位考生应对自己参加复试的行为负责,我校在开学后对录取的考生加强全面复查,不符合硕士研究生入学条件者取消其录取资格。对弄虚作假者,无论何时,一经查实,即取消其入学资格或学籍。
华东师范大学研究生招生办公室
2003年5月23日